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指南
- 时间:2020-04-11
- 来源: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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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指南
一、内容
向考生(社会人员和在校学生)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条件
符合各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相应职业(工种)和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三、需提交资料
(一)个人申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基本材料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日常类或统考类),考生个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2)身份证件原件。考生报名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为下列之一:身份证、广东省内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地区人士凭港澳台地区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除以上证件外,其它证件无效。
2.其它材料
(1)学历证明:须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证书,目前已经实现部分数据与教育部门间核查。①大专(含)以上学历报考的,如可通过与教育部门学历数据库匹配校验,可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如无法通过校验,则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进一步核验。②大专以下学历报考的,暂时无法实现与教育部门学历数据库匹配校验,需提供证书原件,其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初中(或相当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的,可用《学历承诺书》原件(使用统一模板)替代。
(2) 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证明材料:申报条件中如提到工作年限要求,考生需提供工作年限书面承诺书。
(3)凭职业资格证书申报,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可通过网络核验的无需提交。如网络核验查无信息的,需提供原件进一步核查。
(二)集体申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申报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统考类)》和考生个人申报材料到受理集体申报的省(地市)鉴定中心核对确认。
2.省属鉴定所(站)需将《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日常类)》和报考职业资格四至一级考试的考生个人申报材料报省技能中心复审,具体提交时间见当年鉴定公告要求。报考职业资格五级的考生个人申报材料由省属鉴定所(站)负责审定,并保存备查。
3.全日制在校学生集体申报材料
(1)考生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2)报考院校统一出具《院校报考集体证明》原件。
(3)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鉴定的,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统考类或日常类)》。
(4)符合补考条件的在校考生,补考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统考类或日常类)》。
(三)相关说明
申报材料内容和样式:《工作年限承诺书》、《学历承诺书》、《院校报考集体证明》等申报材料,使用同一模板,可在省技能服务中心网站首页的“常用表格”栏下载。
四、办事流程
1.统一鉴定申报: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只受理集体报名(考生根据需要可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地市鉴定机构参加个人和集体报名)。考生联系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核准的具有集体报名权限的申报机构(可在省技能服务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栏里“省属集体报名单位(民办培训机构部分)”查看)参加集体申报。参加集体申报的考生在报名时间登陆省技能服务中心网站首页的“业务办理”-“报名入口”,进入集体报名端口进行网上个人报名,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签字(非本人签字视为无效申请),按照申请表上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报名点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并由申报机构统一提交省技能服务中心审核。
2.日常鉴定申报:由考生本人(不能代报)携带相关资料提交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收齐资料前往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中心考务人员处申报。
五、办理时限
集体申报符合条件并资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鉴定收费
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进行收费。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表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