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能》:岭南现代技校印象之三 学生义工制 德育新载体

  • 时间:2016-12-28
  • 来源: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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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必须做满30个小时的义工,否则就拿不到毕业证。从上学期开始,岭南现代技校开始将学生的义工服务制度化,这在广东省技工院校里开了先例。
    按照岭南现代技校的规定,凡取得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均为义工,并由学校发给《义工证》。每做一次义务工作,学生必须在《义工证》上填写服务记录,经所属义工组织者(学校、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以作操行评定的依据。每名义工服务时间至少完成30小时/每学年。未能按规定完成30小时/每学年的学生义工该学年操行评分不及格,累计2年未能按规定完成服务时间的义工,推迟毕业时间。
     同时,学校依据义工服务时间和服务业绩进行“星级”义工评选,一学年义务服务时间累计达60小时以上的、80小时以上的、100小时以上的、分别由学校授予三星级义工、四星级义工、五星级义工称号,颁发“星级义工证书”,佩戴“星级义工标志卡”。
    “学校这样做是希望把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落实到学生的日常行为中,从而形成自觉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及良好的道德操行,这也是学校德育实践教学的一种重要方式。”岭南现代技校团委书记苏健文说。“同学们利用业余时间从封闭的课堂走出去,通过与社会的沟通,可以体验社会,同时让他们的工作更具有实际价值,切切实实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他们力所能及的力量。”
     对于“义工制”,学生们的反应普遍比较积极,主动联系义工服务的情况大大增加。打开09级高技生梁秋华的义工证,上面已经记满了两页多的义工记录:3月11日,校内学雷锋活动,2小时;3月17日,在大观中路指挥交通,1小时;3月28日,颐憩园养老院做服务,3.5小时;4月2日,天河客运站为旅客服务,8小时……几乎每星期都有一两次的义工服务。
    从2010年3月开始,在09级的全体1730名学生实施“义工制”后,学生义工服务的总时间已达到5万多小时,平均每个学生做义工30.3小时。
    为了更有效地推进“义工制”的实施,使得义工活动长期、稳定地开展,校方加强了与当地相关部门、单位合作,建立长期“义工”实践基地。目前,学校已经和天河客运站、东圃客运站、广州市萝岗颐憩园养老院、黄埔托老院、新园新村居委会等单位达成协议,将其定为“学生义工活动基地”,每周定期或在法定节假日里安排学生开展义工活动。同时,校内的图书馆服务、计算机义务维修、部分卫生清洁等工作也纳入了义工服务范畴,以便为学生们提供比较充足的义工工作。
     但也有一些不同看法。一位学生在“岭南BBS”上发表意见,“我眼里的义工是真正能服务社会的性质的工作,再苦再累我也做得开心,但校内的劳动怎么能算义工呢?”还有人认为,义工的原则是以自愿为前提,将义工作为考核,似有强迫之嫌。
     对于这些声音,校方认为很正常。“要让人们从观念上接受义工制,需要一些时间,毕竟这只是个开端。”苏健文说。
     据了解,很多国外的学校已将义工作为学生的一种义务。比如美国很多中学要求学生参加义工劳动,工时从20小时到100小时不等,否则不允许学生毕业和获得中学文凭。有评论家指出这样做违反了宪法,因为法律规定只有在法庭判决的情况下,公民才有参加义工劳动的义务,而在校学生是完全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义工劳动的。很多学校实际上已经把这里的“自愿”变成了“强迫”。然而,大部分人对义工的积极作用是认可的。当义工不仅能提高社区的生活质量,也对学生本人是一种锻炼和培养。即使是那些认为“义工制度违宪”的批评家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要让学生切实感受到义工的价值,形成做义工的荣誉感,这是学校下阶段对义工制重点完善的方面,为此我们准备在大力宣传和义工表彰,认真界定义工范畴、对外拓宽义工服务渠道等方面做好文章。”年轻的团委书记苏健文对义工制有着很多的期待,“与人玫瑰,手有余香。当同学们能够满怀热情地参与到义工服务中,并看到自己的社会价值时,我相信他们会收获快乐,收获责任。”(马小芬  周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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